• 二. 科技工作者应遵守的学术规范(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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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准则

    1、遵纪守法,弘扬科学精神

      科技工作者应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是科技知识和现代文明的传播者,科技工作者的言行在社会上具有较大的影响。科技工作者应当模范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应积极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正确对待各种自然现象,不得参与、支持任何形式的伪科学。

    2、严谨治学,反对浮躁作风

      科技工作者应坚持严肃、严格、严密的科学态度,要忠于真理、探求真知,自觉维护学术尊严和学者的声誉,不得虚报教学科研成果,反对投机取巧、粗制滥造、低水平重复等盲目追求数量不顾质量的浮躁作风和行为。在项目设计、数据资料采集分析、公布科研成果,以及确认同事、合作者和其他人员对科研工作的直接或间接贡献等方面,必须实事求是。研究人员有责任保证所搜集和发表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科技工作者不应参加与本人专业领域不相干的成果鉴定、论文评阅或学位论文答辩等活动。

    3、公开、公正,开展公平竞争

      在保守国家秘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应公开科研过程和结果相关信息,追求科研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开展公平竞争,对竞争者和合作者做出的贡献,应给予恰当认同和评价。在评议评价他人贡献时,必须坚持客观标准,避免主观随意。不得以各种不道德和非法手段阻碍竞争对手的科研工作,包括毁坏竞争对手的研究设备或实验结果,故意延误考察和评审时间,利用职权将未公开的科研成果和信息转告他人等

    4、相互尊重,发扬学术民主

      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通过引证承认和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和优先权,反对不属实的署名和侵占他人成果;尊重他人对自己科研假说的证实和辩驳,对他人的质疑采取开诚布公和不偏不倚的态度;要求合作者之间承担彼此尊重的义务,尊重合作者的能力、贡献和价值取向。

      在各种学术评价活动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扬学术民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循私情,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杜绝权学、钱学交易等腐败行为。

    5、以身作则,恪守学术规范

      教师和科技工作者要向青年和学生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的学术作风,传播科学方法。要以德修身、率先垂范,用自己高尚的品德和人格力量教育和感染学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帮助学生养成恪守学术规范的习惯。  

      学术规范既有普适性又有学科的特殊性。科技工作者应遵循相应学科的不同要求和学术共同体约定俗成的专业惯例。

    • (二)查新和项目申请规范

    1、查新

      任何研究工作都是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展开的,科技工作者有责任查阅前人已有的、已发表的研究成果。查新是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一环,通过它可以及时了解国内外相关同行的研究进展情况,有利于研究工作的优化,可以节省资源,避免低水平重复和少走弯路。同时,查新也是对前人研究成果和贡献的尊重。

      查新要求做到对相关研究领域有全面充分的了解,知道已有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存在的问题。通过查新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的价值,及时调整优化自己的研究工作。

          问题与讨论:在课题立项或是成果鉴定时都要求有“查新”,并以查新结果作为该课题或成果是否具有新颖性或创新性的重要依据。但现在的问题是:1)查新或检索的期刊、图书资料有一定的时限性,如20年。那么在20年以前就已经研究过的甚至已经解决的问题,就检索不到,还当成新的课题来立项研究或被鉴定成新的成果。2)查新的结论与所提供的检索词或检索式有很大关系,如加上一个地区或物种的限定,很可能使一项并不新颖的研究,被鉴定为创新性成果。你对这两个问题有什么看法?应当怎样解决?

    2、项目申请

      科技工作者在科研项目(或课题,下同)申报或者接受委托时,必须对项目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选题应符合社会实践或学科本身发展的需要。在科研立项的有关材料中,应当对该项目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人员的科研水平和能力、项目的创新性、完成项目(课题)的学术价值,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预期经济效益或者项目目标、所需科研经费及有关技术指标等作出客观、真实的反映。在做好以上论证的基础上,写出明确具体的研究方案。不得故意隐瞒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禁止故意夸大项目的学术价值和经济效益,禁止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项目。不得在资助申请书中伪造推荐人或合作者的签名,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为自己或他人提供职称、简历、获奖证明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的虚假信息,不得违反项目资助单位或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

    • (三)项目实施规范

    1、遵守项目下达(或资助)单位的有关规定

      应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不得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对项目人员变动和研究计划、方案等重大修改,须事先征得项目资助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需按项目资助单位的规定及时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或者研究成果报告等书面材料,不得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伪造的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不得侵占、挪用项目资助经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滥用科研资源,不得用科研资源谋取不当利益和严重浪费科研资源。

    2、实施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

      科技工作者要忠实于观察、记录实验中所获得的原始数据,禁止随意对原始数据进行删裁取舍;不得为得出某种主观期望的结论而捏造、篡改、拼凑引用资料、研究结果或者实验数据,也不得投机取巧、断章取义,片面给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研究结论。利用统计学方法分析、规整和表述数据时,不得为夸大研究结果的重要性而滥用统计方法;不得有抄袭他人作品,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等行为。

    3、科研协作与学术民主

      开展科研协作有利于资源整合,提高研究效率。科技工作者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科研协作。在协作研究中,要互相谦让,互相帮助,要顾大局,讲团结,正确对待个人利益的得失。学术交流活动是科技工作者交流思想,启迪智慧的有效途径。在保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科技工作者应遵照数据共享、思想共享、理论共享和成果共享的科学公开原则,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讨论,接受学术界的检验。在学术交流活动中要发扬学术民主,尊重和包容不同的学术观点,要谦虚谨慎,据理说明,以理服人,反对学术霸权。

    • (四)引文和注释规范

    1、引文

      引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来源;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学术论文中所使用的他人研究成果,包括观点、结论、数据、公式、表格、图件、程序等必须在正文中标明并在注释或文后参考文献中注明文献出处;引文原则上应使用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凡转引他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不得将未查阅过的文献转抄入自己的引文目录或参考文献目录中,不得为增加引证率而将自己(或他人)与本论题不相干的文献列入引文目录。在引用文献前应仔细阅读文献内容,了解清楚文献作者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结论以及这些结果结论与自己研究工作的关系,保证引用准确。引用时应尊重文献的原意,不可断章取义。直接引用需使用引号,间接引用应使用自己的语言来表述引文中的相关内容并加以标注。如直接引用超过一定篇幅,可采用改变排版方式等办法来更为清晰地加以区分。

      引用他人成果应适度,引用的成果不应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核心内容。不论以何种方式将别人成果作为自己研究成果的组成部分均将构成抄袭或剽窃。

    2、注释规范

      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一般排印在该页地脚(脚注),注释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与正文对应;也可在正文中加括号,写明注文(夹注);还可以把注释集中于全文或全书末尾(尾注)。

      对引用和注释更具体的相关规定可参考本书第三部分内容。

    • (五)参考文献规范

      参考文献是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一般集中列表于文末。应罗列自己阅读过且确实有参考价值的参考文献,避免多杂和遗漏。不得为了掩盖事实,冒充首创,故意删除重要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按不同期刊的要求和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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