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世界遗产?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十七届会议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的定义,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两部分。文化遗产包含从历史 、艺术、科学或审美、人种学、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各类文物、建筑群、遗址 。自然遗产包含各类从审美、科学、保护的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自然面貌、地质和 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态区和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 
    我国于1985年已正式签署了《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为缔约国。截至2000年11月底,我国共申报成功世界遗产27处,其中19处世界文化遗产,3处世界自然遗产,5处世界文 化与自然双重遗产。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于1987年12月列入了我国第一批世界文化遗产清单。 
    世界遗产的徽号(见封底)象征着文化财富与自然财富之间的依存关系;当中的四角形为人类创造的一种形状,外边的圆代表自然界。二者结合在一起,密不可分。本徽号犹如世界, 它是圆的,同时它也是保护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