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写作向度看《段太尉逸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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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写作向度看《段太尉逸事状》

    《段太尉逸事状》是古代人物传记精品,是柳宗元贬居永州时期为段秀实辩诬而写给在国史馆任职的韩愈的一篇行状。文章主体部分叙述了段秀实勇服郭晞、仁愧焦令谌、节显治事堂三个事件,分别体现了主人公刚勇、慈惠、清节的品行。
      
      教学本文通常是从文言字词梳理和人物形象分析两个角度展开,这种教法遵循文言文教学常规,本也无可非议。但笔者认为,柳宗元作为一代文宗,其文章自有独特的价值,教学时还是应该从文章学的角度深入开掘,引导学生体会柳文行文之精妙。
      
      辩诬之说起于对段秀实的不实评价:“今之称太尉大节者,出入以为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段秀实所以扬名天下,是朱泚反叛后强迫段秀实出来做官,段秀实寻机大骂朱泚,用像笏猛击其额头,旋而遇害。段秀实舍生取义之举得到了朝野的赞颂。但又有人说段秀实仅是“一时奋不虑死”的“武人”。究竟怎么看待段秀实其人?通过三件逸事的叙述,文章最后断言:“太尉为人姁姁,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气卑弱,未尝以色待物;人视之,儒者也。”笔者认为,这是全文的关键之语。“儒者”是柳宗元对段秀实的恳切评价,是全文的所有叙述的最终指向。
      
      且看围绕“儒者”特点,柳宗元做了哪些“文章”?
      
      一、选材精准。
      
      “仁愧焦令谌”“节显治事堂”两事直指段秀实的“儒者”特点,不言自明。而“勇服郭晞”与“儒者”有何关联?
      
      现代人多以为儒者便是埋头故纸堆而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甚至还和“迂”、“呆”、“酸”等相关联。儒者与“勇”,尤其是存在于今人观念中象征武士精神的“勇”相去甚远。这种理解很肤浅。柳文中的“勇”自然是儒家倡导的勇,内涵可用亚圣孟子的话概括:“勇德”为贵,“勇气”次之,“勇力”为轻。儒家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中“射”(射箭技术),“御”(驾车技能)就都是武略,用于战场。因而,儒者未必只是埋头读书的文弱书生。相传孔子就身材魁梧,力能搏牛,很是勇力。《说文》曰:“勇,气也。”勇还是在信念驱动下体现出的无所畏惧的行为和精神。如孟子倡导正大刚直的浩然正气,“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为勇气。勇发乎仁,适乎礼,止乎义。勇与仁爱结合,并符合仁爱的外在表现“礼”,再由“义”加以节制,便是最高境界勇德!
      
      细加揣摩,段秀实在勇服郭晞上的“勇”确实处处彰显儒家之勇:
      
      请缨平暴、独身诣营为“勇气”。面对郭晞纵士卒在邠州为所欲为,节度使白孝德碍于汾阳王郭子仪的面子而“戚不敢言”,身为泾州刺史的段秀实却要管“闲事”,主动请求为邠州的安宁奔波。请缨说明段秀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为己利,敢于为民请命,刚勇无畏。斩杀暴徒后,郭晞士卒“尽甲”,事态的发展让白孝德都震恐,而段秀实却从容镇定,临危不惧,仅“选老躄者一人持马”便独身前往郭营,何等敢作敢当的威武之气。
      
      枭首注槊为“勇力”。段秀实果断地将狂暴之卒斩首,“断头注槊上,植市门外”。这里“注”和“植”两个动词突现段秀实的“勇力”。尽管不是他亲自操刀,但叙述中暗含的是段秀实的魄力和果敢。段秀实留在人们脑海里的俨然是一位刚猛有力的赳赳武夫。
      
      陈辞服晞为“勇德”。段秀实勇闯军营,先以四两拨千斤之妙震慑了郭晞手下,见郭晞后,寥寥数语直指问题要害,致使郭晞及其部下垂首俯教。“副元帅勋塞天地,当务始终。今尚书恣卒为暴,暴且乱,乱天子边,欲谁归罪?罪且及副元帅。……如是不止,几日不大乱?大乱由尚书出,人皆曰尚书倚副元帅,不戢士。然则郭氏功名,其与存者几何?”段秀实以君臣之道、父子之义晓谕郭晞,为臣为子,当仁德为先。段秀实正是抓住了封建时代君臣父子的微妙关系,单刀直入,令人感佩。
      
      纵观全文,段秀实勇、仁、廉三方面的性格是不能割裂的,三者都是儒家精义的具体表现。仁德忠义是儒家思想的精髓,也是段秀实思想性格的基础。其后段秀实所以能笏击朱泚,也是这种性格最突出的表现。柳宗元是在委婉地告诉世人,段秀实的最后壮举绝非一时之冲动。所以,在选材上看,选材好似信手而得,散漫随意,殊不知柳宗元独具慧眼,取舍有度,点点材料都是精挑细选,直逼主旨:明为三件逸事,实为一个“儒”字。而清人沈德潜在《唐宋八家文读本》中有言:“凡逸事三,一写其刚正,一写其慈惠,一写其清节,段段如生,至于以笏击贼,此致命大节,人人共喻,不虑史官之遗也。”此等评语未必中肯。
      
      二、用材精妙。
      
      为了进一步驳斥段秀实是“武人”形象的误传,树立其善以柔克刚的“儒者”本真形象,柳宗元在用材上也独具匠心。
      
      1.倒叙。文中所述段秀实的三件逸事并未按照事件发生的客观时间先后来安排,而是将本在仁愧焦令谌之后发生的勇服郭晞一事放在篇首叙述。
      
      无疑,勇服郭晞一事发生在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中,在人物形象设计上,更便于将段秀实置于各种矛盾漩涡之中来展现,给读者一种鲜明而强烈的印象。同时,对于表现段秀实“遇不可,必达其志,决非偶然”的个性特征,勇服郭晞是最好的例子。儒家强调知其不可而为之,这是一种可贵的韧性精神,也是勇的一种表现形式。段秀实敢于碰触连节度使都头疼的棘手事,真好体现了他的韧与勇。此外,段秀实在说服了郭晞后,提出:“吾未晡食,请假设草具。”还说:“吾疾作,愿留宿门下。”如果说段秀实杀暴徒还有刚勇“武人”之气的话,请食和留宿就是以柔克刚的智慧之举了。请食是为了消磨时间待天黑,留宿是为了继续劝说郭晞,巩固白天的说服成果。段秀实在处事方式上环环相扣,步步为营,使得其儒者形象更为丰满可感。倘先叙仁愧焦令谌,段秀实的儒者形象难以“先入为主”。
      
      2.详略。郭晞、焦令谌都是军人,但段秀实应对他们的态度和处事的策略不尽相同的:面对郭晞,段秀实采用的是“硬”手段,体现凌然正气;面对骄横的焦令谌,段秀实以退为进,使用“软”方法,表现的是策略与气度。这些都是段秀实对人对事进行深刻了解和冷静剖析的结果。并非焦令谌的势力盖过郭晞,而是郭焦二人不一样,郭晞只是依仗父势,一时糊涂,纵容手下扰民害民,但郭晞是聪明人,晓以利害,一点就开窍。焦令谌是一介武夫,崇拜蛮力,段秀实为租户请命,只能给自己招来灾祸,“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于是不惜委屈自己,一让再让,这里不仅体现了段秀实之智,更突显了段秀实之仁。
      
      正因如此,柳文在详略处理上也尽显其“理”。对勇服郭晞的叙述竭尽详尽之能事,从事件的起因到发展到经过到结局,有叙述有描写,有面有点,甚至不惜用邠宁节度使白孝德的怯懦来作陪衬。而在仁愧焦令谌上,侧重叙述事件的外围,如焦令谌的蛮横狂妄,尹少荣的仗义执言等,对于段秀实的叙述反而隐于其后。这样的处理除了使行文错落有致,显然有其立意上的考虑:作为儒者的段秀实,已经洞察了郭晞和焦令谌的不同个性特征,应对策略自然也不能相同。这是何等的智慧。于段秀实儒者形象内涵的展现上又进了一层。至于节显治事堂显示的清节品格,在古人看来仅是儒者的“必备”品格,无需赘叙,故而点到即止。
      
      3.点题。段秀实本非太尉,原为泾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四镇北庭行军泾原郑颖节度使,曾被加封检效礼部尚书,后又因杨炎进谗被贬为司农卿。唐德宗是在其死后为嘉奖他“笏击朱泚”的壮举而“诏赠太尉,谥曰忠烈”(《新唐书》本传),故后人称段秀实为段太尉。
      
      秦汉时期的太尉位列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是中央掌管军事的最高官员,位高爵显。在唐朝,太尉已不再是当年的显位,仅是朝廷赏授功臣的赠官。这一点,唐人尽人皆知。柳宗元在文中却始终以太尉称段秀实,既是出于对段秀实的崇敬,也是出于材料组织的考虑。段秀实原就担任武职,且文中所涉三件逸事都与军队相关,将段秀实称为太尉显然有这方面的考虑。而一个长期担任武职的官员,身上能处处体现“为人姁姁”的儒者特征,这是柳宗元眼中段太尉的值得大书一笔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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