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后就要挨打! 刘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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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同学们不忘国耻,继续振兴中华,让其他少年儿童因为他们是中国人而自豪。让我们了解日本其辱我们中国的历史,深深的记住百年的国耻!

    • 不合理的条约

    清朝末年,中国和帝国主义列强签定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而这些条约几乎都有一条:领事裁判权。这个领事裁判权,就是外国人欺负中国人的关键之所在。什么叫领事裁判权呢?简单解释一下,就是说外国人在中国犯了法,不论杀人还是放火,中国的法律不能管。比如这个坏蛋是英国人,那就要把他交给英国领事馆,人家想怎么判就怎么判,不判也行,咱们政府无权干涉。所以外国人欺负中国人那就是肆无忌惮了。。。。你可以想象一下,假设一个人可以随便欺负别人,只有父母能管他,连警察都不敢抓他,而他父母又是绝对的支持他,那他该多么放肆的欺负别人啊……

    • 恨透日本!

    本在和清朝战争中获胜后,东洋三岛上又以“猪尾巴”作为蔑称中国人的绰号。当年华侨男子或中国留学生上街,日本小孩往往放肆地在后面扯辫子,口中还喊:“清国奴!豚尾奴!”穿黑制服的警察看到后一般都不加制止,还放声大笑。 1912年清朝灭亡而中华民国成立,日本人不能再称“清国”,却不呼正式国号而只用“支那”一词。对“支那”这一侮辱称呼,北洋军阀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居然长期忍受。直至 1930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经过中央政治会议讨论认为忍无可忍,才正式下令:“倘若日方公文使用支那之类文字,中国外交部可断然拒绝接受。” 郭沫若的日本夫人郭安娜自述,这位原名佐滕富子的女护士爱上中国留学生郭沫若时,素称开明的父亲却马上发怒——“你怎么能和一个支那猪结婚? ”受这种辱华情绪煽动的日本军人,自然会放手对中国和平居民实行大屠杀。1950年代在抚顺战犯管理悔过的日本战犯通过反省,追思为什么犯罪的原因时都说:“那时我们根本没有把中国人当成人,感到如同屠宰牛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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